为推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掌握全国村庄建设情况,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了全国村庄建设统计调查制度,并经国家统计局批准执行。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通知,要求各地做好2025年全国村庄建设统计调查工作,并于今年5月31日前完成。
通知明确,调查数据截止时点为2024年12月31日,统计范围为全国所有的行政村。统计内容包括村庄概况、人口经济、房屋建筑、基础设施、公共环境、建设管理等数据情况以及反映村庄风貌的照片。
通知要求,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指导乡(镇)、行政村安排调查人员到现场进行实地调查。
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做好数据报送和审核工作,确保数据上报及时、完整、准确,坚决防范和惩治数据造假、弄虚作假情况。其中,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本地区村庄建设统计调查工作负总责,要尽快开展动员培训,组织市县推进调查工作。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定期跟踪通报本地各县(市、区、旗)的调查工作情况,加快调查进度。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协调推进调查工作,及时将培训材料发放给调查人员,组织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协调解决调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指标理解有偏差、调查不细致等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通知强调,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认真分析村庄建设统计调查数据,做好数据共享,发挥统计调查服务乡村建设决策、制定乡村建设政策、谋划乡村建设项目的作用。全国村庄建设统计调查数据将作为开展乡村建设评价的基础数据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有关指标的参考。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5.04.10 边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