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始兴县顿岗镇墨江河寨头村至圳背村段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和评标过程及结果公示期间收到投标人的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予以受理,于2025年4月17日暂停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经对异议问题核查,现异议事项已处理完毕,根据相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正式恢复始兴县顿岗镇墨江河寨头村至圳背村段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人(盖章):始兴县兴鑫矿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韶关市北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