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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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万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万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调整: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专家7人; 2、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调整: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汇票、电汇、银行保函;支付担保的形式:银行汇票、电汇、银行保函;招标人在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同时,向中标人提交等额的支付担保。退还时间及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一次性退还(不计息)。合同条款中同步调整。 3、补充上传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