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千九路(大溪河段)安全通行能力提升工程已由重庆市九龙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九龙坡发改委投【2023】48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九龙坡区交通运输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争取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市级补助资金和区财政统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重庆市九龙坡区交通运输委员会、重庆九龙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原重庆桃花溪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西彭镇、陶家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道路位于九龙坡区西彭镇,起点接电站前桥梁,终点下穿铁路预留桥梁后与接既有千迎路接顺:原道路等级为四级公路、混凝土路面,全长约6.312公里。本次按照三级公路标准升级改造,设计时速30km/h,路基宽度7.5m,路面宽度6.5m,主要对路基病害进行整治,局部不满足三级公路标准路段进行拓宽升级改造,同步加铺10cm沥青面层,完善标志标线、安全护栏、修复破损边沟、补植行道树等附属工程。
2.3 2?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16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1534.4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图图示、图说的全部工程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节点工期要求: /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方式一: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方式二:本项目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 %以上。
?方式三:本项目以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40 %以上
□否, / 。[提示:填写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内容。
4.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招标人: | 重庆市九龙坡区交通运输委员会、重庆九龙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原重庆桃花溪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宽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九龙坡区直港大道建设大厦6楼 |
地址: |
重庆市沙坪坝去大水井1号附509号 |
联系人: |
李老师
|
联系人: |
何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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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61577132 | 联系电话: | 023-68171068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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