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2025年度实验室试剂耗材采购配送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101202500003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度实验室试剂耗材采购配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2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修改采购文件-评审细则及标准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 第五章 磋商办法 5.4.评审方法、细则及标准 5.4.2.评审细则及标准 履约能力 将“2.供应商在接到接到采购人的货物需求后,能在半小时内将货物送达的得12分,在半小时至一小时内能送达的得8分,在1小时至2小时内能送达的得4分,超出2小时的不得分。 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更正为:2.供应商在接到接到采购人的货物需求后,能在24小时内将货物送达的得12分,在24小时至36小时内能送达的得8分,在36小时至47小时内能送达的得4分,超出47小时的不得分。 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2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山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地址:乐山市高新区南新路20号

联系方式:0833-21026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达仓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乐山市高新区迎宾大道 605号万泰广场4单元9楼7号

联系方式:0833-2096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833-2096188

四川达仓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