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妇女儿童医院青岛市妇女儿童医院医疗设备计量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SDGP370200000202402002525 |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青岛市妇女儿童医院医疗设备计量服务项目 | ||||
3.首次公告日期: | 2024-12-30 19:00 | ||||
二、更正信息: | |||||
1.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2.更正内容: |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中“(2)若在实际检测/校准过程中新增须检测/校准设备,按照对应设备国家收费标准*(1-平均优惠率)。”更正为“(2)若在实际检测/校准过程中新增须检测/校准设备,按照对应设备国家收费标准*平均优惠率。”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本公告为准,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 ||||
3.更正日期: | 2025-02-12 15:38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名称: | 青岛市妇女儿童医院 | 地址: | 青岛市市北区辽阳西路217号 | ||
联系方式: | 0532-68661973 | ||||
2.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中青汇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7号海信创业中心903室 | ||
联系方式: | 0532-85859806 | ||||
3.项目联系人: | 李宁、时琪琪 | 联系方式: | 0532-85859806 | ||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